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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骑车被电缆绊倒摔伤 记者介入获赔千元

http://www.nbfpk.com 来源:上饶日报 日期:2011-5-19 15:53:00

     记者肖爱萍报道:5月16日上午,家住信州区灵溪镇松山村老虎蓬的王雪仙,向本报投诉称,5月10日上午8点多钟,她和一同伴从家中骑自行车到市区做家政服务,途经五三东大道市自来水公司新厂址路段时,被路面上一根电缆线绊倒,致使她从自行车上摔倒,身上多处擦伤。事情发生后,施工方派人陪同她到医院进行了包扎,并支付了600多元治疗费。但王雪仙称,施工方在路面上施工时,未进行封闭施工,且在施工路段未设置明显的标志,也未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,导致她摔伤,应当赔偿她精神损失费、误工费以及营养费5000元,但遭到施工方的拒绝。

  5月16日上午,王雪仙来到上饶市五三大道建设工程项目部,再次找到施工方提出赔偿,接待王雪仙的一名男子称,他是受施工方徐老板的委托,前来处理此事的,对于王雪仙提出的5000元赔偿要求,徐老板不能接受。男子称,王雪仙骑自行车碰到电缆线,从自行车上摔下,自己骑车时不注意也有责任,他们只能支付王雪仙的治疗费,其他的一概不给。随后,记者拨通了徐老板电话,在电话中徐老板说,王雪仙摔伤自己也要承担责任,不能全怪施工方,大白天骑车不看路,还向施工方提出这么高的赔偿要求,他一分钱也不会给。随后,记者向徐老板解释,王雪仙在市区做钟点工,身上多处摔伤,暂时不能工作,施工方应该给予一定补偿。经记者做工作,徐老板最后同意补偿给王雪仙1000元钱。当日下午3时左右,王雪仙给记者来电表示,她已从徐老板处拿到了1000元补偿费,并对本报的帮助十分感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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